关于在川岭路对大型货车
实施临时限制通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道路通行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每日21时至次日5时,禁止大型货车在川岭路行驶。
相关说明
(一)本《通告》中的大型货车是指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中分类的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每日是指自然日。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重污染、恶劣天气时环卫、排水、园林、除雪等车辆作业不受本《通告》限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7日
(大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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