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普兰店段
征收大棚签约期限延期的公告
相关大棚被征收人: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于2025年7月4日依法发布《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普政土告字〔2025〕18号,决定对大连市普兰店区长海大桥占用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本机关于2025年7月7日依法发布《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普兰店段征收集体土地及收回海域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依据补偿方案规定,签订补偿协议期限自2025年7月7日发布方案公告之日起90日内即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9日。
后本机关因评估报告、核量核价等原因,决定将签订补偿协议期限延长30日,即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止。
现因季节盆栽农作物生长周期等原因,决定对大棚被征收户的签约期再次延长,即从2025年11月10日起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普兰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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