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社保中心依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切实筑牢本地民生底线。
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年200元至3000元7个档次调整到现在的每年200元至5000元9个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选择。
对应各缴费档次,政府将给予不同标准的缴费补贴,具体如下:
缴费200元,补贴40元;
缴费300元,补贴50元;
缴费500元,补贴70元;
缴费800元,补贴100元;
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
缴费2000元,补贴140元;
缴费3000元,补贴160元;
缴费4000元,补贴170元;
缴费5000元,补贴180元。
需注意的是,若我市参保人在按年缴费期间出现中断,后续补缴时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同时政府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给予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养老需求。此外,政策鼓励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更高档次缴费。若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与政府代缴费总额符合上述9个缴费档次标准,即可享受对应档次的政府补贴,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未来养老待遇。
此次调整是惠及参保群众的惠民举措,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若居民对缴费档次选择、补贴政策有疑问,可前往各社保部门咨询。
咨询服务电话:
铁岭县:79860881
开原市:73011007
昌图县:75812516
西丰县:77841618
调兵山市:76877012
银州区:74831677
清河区:72185096
开发区:72691805
(铁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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