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的报名公告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铁岭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选聘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条件及名额
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各10家(名),任期三年。报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联系点
全市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企业应无违规经营不良记录。
(二)特邀监督员
全市范围内担任全国、省级、市级、县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民主党派、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企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员。
(三)市县两级的企业联系点不互相兼任、市县两级特邀监督员不互相兼任。
(四)报名选聘企业联系点的企业负责人与特邀监督员不互相兼报。
二、监督职责
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行政执法监督特邀监督(报名)推荐表》《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lssfjjdk@163.com。
(三)审查公示
市司法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拟选聘名单通过铁岭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公布名单
公示期满后,对无争议的拟任企业和人选,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由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24-74998606。
附件:企业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报名表。
铁岭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3日


(法治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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