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强先生介绍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辽宁评理说事制度建设有关情况。同时,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玮先生也出席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回答大家提问。下面,首先请李晓强副厅长介绍情况。[2022-7-22]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从2020年以来,连续两年将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构建“四个平台”,作为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抓手,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情况,我向大家作以介绍。
一、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实现全覆盖
目前,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实现了乡村(社区)全覆盖。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体现了行动快、作风实、质量高的特点。
一是形式多样,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各地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一些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了许多典型经验做法。如,沈阳市积极构建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评理说事网络;鞍山市岫岩县成功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法律顾问律师+N个村(居)民说事点”联动工作模式;抚顺市创造性地推行将村(社区)工作人员纳入司法所兼职管理,真正使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延伸至了社会治理末梢;丹东市围绕沿江、沿边、沿海特点和红色旅游及文化特色,依托法治文化广场打造“村(居)评理说事点”亮丽品牌;盘锦市创新拓展在人员聚集的广场、超市等场所设立“评理说事意见箱”、在凉亭等户外开放场所设立“评理说事亭”,使评理说事工作更加接近群众、更接地气等等。
二是多方参与,评理说事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地通过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等方式,充实说事点“人才库”,为发挥功能作用提供坚实的基础。如,大连市通过社会推荐+本人自荐+严格考核的机制,选任、吸收法律明白人等“十二类”2387名专兼职人员担任“说事员”、信息员,平均每个评理说事点人员达到2人以上;营口市将广大“村贤乡贤”、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纳为评理说事员;灯塔市利用铧西社区志愿者“评理大妈”沈青梅个人魅力和作用,依托其个人调解室设立“评理说事点”等等。今年,省司法厅通过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目前,全省共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专家库115个,共有调解专家1528人。
三是探索创新,评理说事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推进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尝试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进评理说事实现掌上办、网上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如,沈阳市依托沈阳法治地图,研发了集“人脸识别、智能语音、信息查询、要情速报、案例汇总、数据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沈阳评理说事智能服务平台”;本溪市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开发“本溪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实现电子导航、评理说事一键预约、智能评理说事服务、普法、咨询等五大功能;锦州市黑山县利用自主研发的智慧司法信息化办公平台,将“评理说事”纳入其中,对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分析、归类,形成大数据,使“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融为一体等。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2021年4月,省司法厅设计开发了辽宁“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慧评理”,打造“智慧评理说事”,成为全国首个“评理说事”线上智能化服务平台。“慧评理”服务平台运行以来,群众注册数14.3万余人,访问量69.8万余次,线上开展评理说事2.2万余件。
四是积极争取,评理说事经费保障不断强化。各地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如,大连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完善和落实说事点“七个一”设施和“以案定补”制度;本溪市桓仁县出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调解员误工补贴管理办法,为每名调解员每年支付基础性补贴500元,在此基础上实行“以案定补”每个案件标准50元-100元;阜新市阜蒙县通过建立“三员合一”机制,将“一村一辅警”、信访员纳入评理说事员范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助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葫芦岛市加大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投入320万元解决调解服务经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意外事故伤害保险等问题,确保“村民评理说事点”有效运转,发挥作用等等。[2022-7-22]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
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村民评理说事点通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疑所惑,所急所难,所愿所盼,最终实现“矛盾不出村、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
一是“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工作方法,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矛盾。同时,推动村(社区)依法治理,利用“评理说事微信群”、每周到村民组走访、每半月召开一次说事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加强村务监督。据统计,两年来,全省共化解矛盾纠纷31.9万余件,帮助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354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已成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注重“三个结合”,把评理说事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相结合,与宪法学习宣传相结合,与民法典宣传普及相结合,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聚焦“一对一”宣传,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召开评理说事会、建设图书角以及各类宣传栏、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扎实开展对涉及家庭、婚恋等矛盾多发领域以及刑释解矫、外出务工返乡等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积怨,预防和减少激情犯罪、法盲型犯罪发生。据统计,两年来,全省共开展宣传教育19万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2.2万余人次。
三是“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已成为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系统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有效对接、时时联动。提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机制,将执业律师、法律顾问、社区综治主任、“两代表一委员”等“法律明白人”纳入评理说事团队,及时解答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两年来,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和法律帮助15.7万余件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四是“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已成为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倾听百姓声音,了解群众诉求,采取定期组织评理说事员深入一线收集群众诉求的方式,听取群众呼声。汇聚社情民意,依法解决群众烦心事,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汇总分类,分析研判,一般问题就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反馈到村(居)委会和司法所协调解决。密切干群关系,搭建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通过议事,让老百姓不出村(社区),就能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服务平台,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两年来,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33.2万余条,移交党委政府解决疑难复杂问题3424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法治保障,突出职能作用,提升工作质效,深入推进评理说事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可借鉴可推广的评理说事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优化完善“开门说事”“便民答事”“评理调事”的说事方式,使其更具生命力。建立适合地区实际的评理说事点与“两所”联动、乡村互动融合发展的基层治理模式,发挥合力,提升效能,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可延伸可拓展的评理说事职能。建立“多员合一”机制,将调解员、信访员、辅警等基层治理力量同时由评理说事员担任,解决基层治理合力不足的问题,将评理说事工作向代办法律援助、代办信访事项等方面延伸,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补齐不平衡不充分的评理说事服务工作短板。配齐配强社区(村)法律顾问,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法律团队,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把评理说事员纳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智力支撑。推广使用“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慧评理”,提高调解工作质效,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供信息化支撑。
四是强化模范典型机构团队及人员的评理说事引领示范作用。注重树立和培养模范典型团队及人员,充分发挥个人品牌调解室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广和弘扬阜蒙县“张彪”团队、沈阳市“王公正”个人调解室、东港市“老蔡”个人调解室等品牌的工作方法和品格精神,运用个人魅力和独特方式,积极参与评理说事工作,全面提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质效。
五是构建重心下移运行高效的评理说事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加大对“村(居)评理说事点”的投入,省级探索资金奖补机制,把“村(居)评理说事点”建设及运行成效作为资金投向的重要依据。落实“以案定补”制度,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案件补贴标准。探索建立评理说事员人身安全保障机制,鼓励为评理说事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2022-7-22]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谢谢李厅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2022-7-22]
辽宁日报记者:刚才在发布中提到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实现了乡村(社区)全覆盖。请问省司法厅,“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实现了怎么样的成效?[2022-7-22]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玮:通过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三个成效”。首先,进一步健全了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由“评理说事点”牵头解决涉及乡村、社区矛盾纠纷,将“评理说事点”纳入了基层治理责任主体范畴,拓展了基层社会治理责任主体结构外延。其次,进一步建强了基层法治战斗堡垒。“评理说事点”将“村贤”“社贤”、“五老”等德高望重人士纳入其中,让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又焕发了生机,还有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法律顾问等人员也下沉在说事评理团队,共同发挥作用,坚实了基层治理队伍建设。第三,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明确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写入该条例,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2022-7-22]
法制日报记者:刚才在发布中提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请问省司法厅,“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有什么突出特点?[2022-7-22]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玮:评理说事工作是人民调解的延伸和拓展,通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推动诸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首先,评理说事的形式宽松。说事点面向的群众主体可能是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能是只有单方当事人。在矛盾纠纷调处上可以以更容易让人接受的方式介入。其次,评理说事的范围广泛。不仅是通过排查走访发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更是将矛盾纠纷都汇聚到“说事点”上,搭建了表达诉求的通道。第三,评理说事的定分止争效果明显。以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有地方说理,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22-7-22]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各位记者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