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营口市鲅鱼圈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气象部门预报,经区防指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5日18时30分起,全区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各镇、街道要密切监视降雨动态,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抓紧落实落细相关措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营口市鲅鱼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15日
(营口市鲅鱼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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