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1月20日发布通告,决定启用新一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本次设备通告时间自2026年1月20日至26日,通告期为7天,通告结束后于1月27日正式启用。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道路交通信号,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营口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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