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审计业务质量,树立审计项目精品意识,切实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引领示范作用,近日,辽宁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审计机关2021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
省审计厅根据《2021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最新要求,及时下发评选工作通知,明确参评项目要求,抽调各市审理业务骨干,组成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组织全体评委学习研究修订后的评分标准,按照突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突出依法审计、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强化研究型审计,突出上级审计机关对业务工作领导,突出强化审计整改的原则,严把评选质量关,为推荐申报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做好裁判员。
本次全省审计机关参评项目共49个,其中:省厅业务处报送25个,市级审计机关报送15个,县(区)级审计机关报送9个,参加本次评选的审计项目范围包括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医保基金审计等各个领域。为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省审计厅进一步强化流程控制,实行谁评审谁负责,通过交叉评审、两轮复审,实现评分痕迹化管理,确保评审过程科学规范、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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