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版“国五条”出台 二手房已按20%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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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版“国五条”细则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可按现行核定标准计征。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对于新政的具体实施情况,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昨日14时,记者来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以准备出售二手住房为由询问当日的个税政策,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今天已开始按差额20%征收”。“我买的房子不满五年,应该如何缴纳个税?”现场有市民对新政落地细则存疑,工作人员边维持秩序边耐心解答咨询:“如果已经收件,就耐心等候,缴税还按之前政策。”
“目前,沈阳二手房评估系统按照房价将所辖区域逐一划分,再将小区、栋号、面积、朝向、楼层等输入到系统中,按小区不同类型的房屋制定一个基准价格信息库。像楼层差、把山等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会有所体现。这样采集的数据是非常详细的,得出的价格也是一个比较精确的市场价格。”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二手房评估系统评估出来的价格将更科学,市民纳税价也更接近实际成交价。
沈阳晚报主任记者 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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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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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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