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建失信“黑名单”对严重失信联合惩戒
我省将建立完善行业、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11月29日,省政府召开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辽宁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议题。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要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制定激励诚信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要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加快建立完善行业、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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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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