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地税局环保“费”改“税”征收正式运行
作者:赵艳
2018-04-10 10:51 来源:盘锦日报
日前,盘锦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开出《环保税法》实施以来第一张环保税发票,标志着环保“费”改“税”征收在盘锦正式运行。
为做好环保税征收前期工作,市地税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协作,强化宣传培训,夯实基础环节,迅速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环保税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做好户籍信息移交、调研测算、建立初始税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定期传送,确保纳税申报顺畅。
为确保今年4月份环保税首期申报全流程平稳畅通,市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在环保部门和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下,完成了资料移交、数据共享、税源普查、纳税评估等各项任务。开出《环保税法》实施以来第一张环保税发票,标志着环保税由“费”改“税”征收在盘锦市正式开始运行。
据了解,目前,全市排污企业约1000户,2017年有311户企业缴纳排污费,主要涉及石油化工、石油开采、火电、供暖、建筑施工等行业。环保税作为绿色税种,“费”改“税”过渡期的总体原则是基本平移、平稳过渡,主要表现是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保税的纳税人,并按照“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原则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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