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4月16日起施行
作者:侯永锋 刘乐
2019-03-21 02:09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4月16日起施行
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
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4月16日起施行。
《办法》立足辽宁实际,分别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等有关内容进行明确,为规范我省机关事务管理活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办法》规定,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同时规定,运行经费由我省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的其他机关和单位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对群众关注的机关经费管理和“三公”经费使用,《办法》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服务标准以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开支标准;规定机关运行经费应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于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并对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的制定、机关资产的使用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为有效减少公车运行费用,《办法》规定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
《办法》明确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照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与后勤服务分开的原则,分类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后勤服务,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责任编辑:冯庆洋)
相关报道
- 省政协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 辽宁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推进会议在沈阳召开
- 省直机关工委下发通知要求 深入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服务全面振兴”主题活动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省直机关“传承雷锋精神,服务全面振兴”主题活动,推动省直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取得新进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取...
东北新闻网
微信订阅号
东北新闻网
手机版
东北新闻网
法人微博
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新闻客户端
iPhone版
![]() |
|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2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2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更多>>时政要闻
- 唐一军在葫芦岛市绥中县调研
- 我省力争今年粮食总产量超400亿斤
- 陈求发在铁岭市调研
- 全省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在连举行
- 100名乡镇干部参加精准脱贫业务集训
- 辽宁大学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
- 省委组织部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 朝阳力推学雷锋志愿者队伍“专业化”
- 我省启动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4月16日起施行
- 7月1日前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7%以上
- 在深度融合中彰显党建优势——辽宁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党建工作纪实
- 市政协召开十五届十七次主席会议
-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 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和平区情况
- 夯实党建基础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巡视公告
- 省纪委监委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党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