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细化案件督办流程
作者:许迎东 马 坦
2019-09-11 03:13 来源:辽宁日报
坚持民意导向 打破惯性思维
丹东市公安局细化案件督办流程
日前,丹东市公安局召开相关工作通报会,通报年初以来下发的局长督办案件破案率达87%。这是该市公安局继去年实行“局长案件督办”机制后,持续发力,再次取得突出战果的具体见证。
据了解,丹东市公安局始终坚持警情导向、民意导向,针对现行案件破案难题,创新建立了市局局长督办案件机制,把盗窃、诈骗等群众最为关注的侵财类等一些微小案件,作为局长督办案件,打破“传统的重视大要案、忽视小案件”的惯性思维,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有效破解了现发案件“有案不查、不破不立”的问题。
工作中,细化明确了案件督办的范围、类别、流程、形式、要求等,抽调专人每日筛查各类警情、案件信息,确保大案不错过,小案不忽略;明确将全市辖区发生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类、企业生产类和其他重大、有影响、容易引起社会或媒体关注、炒作的案件纳入市局督办形成线索和督办指令,以市局局长的名义向责任单位下达市局案件督办指令,限令小案3天内破案,大案7天内必须锁定嫌疑人。对3日限期未能侦破的督办案件,建立实行调度研判机制,由市局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同时,建立了考核通报机制,实行周提示、月通报、季考核,对全市7个县(市)、区公安(分)局和115个公安、边防派出所辖区的刑事案件立案、治安案件受案和打击处理的同比情况进行统计考核、排名通报,有效降低发案率、提高打击处理能力,并对督办在限期内破案的实行“一案一奖”“重案重奖”。
(责任编辑:冯庆洋)
东北新闻网
微信订阅号
东北新闻网
手机版
东北新闻网
法人微博
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新闻客户端
iPhone版
![]() |
|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2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请您来信来电(024-31885629)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更多>>时政要闻
- 大连市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检视全方位无死角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务求实效
- 沈阳沈北新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专题培训班开班
- 把责任扛在肩上 把人民装在心里 创造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鲜活的“沈阳经验”
- 教师节:致敬人民教师!
- 法库陶瓷在全省巡展
- 发展“一村一品” 河西镇转型为特色农产品强镇
- 大连期货铁矿石 实行“集中检验分批放行”
- 铁岭市多举措稳定生猪生产
- 铁岭成立民营企业法治维权中心
- 丹东围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改善营商环境
- 大连工会多角度搭建职工技能提升平台
- 沈铁暑运客货运输双创历史新高
- 2018年华晨宝马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大增9倍
- 省国资委在上海举办省属企业混改项目推介会
- 在辽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座谈会召开
-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召开
- 全省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示范班开班
- 充满爱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记丹东东港市石人中学教师沈德刚
- 我省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十大系统平台年内陆续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