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警局向社会征集违法线索 最高奖励10万元
作者:侯永锋
2020-04-24 06:51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海警局日前发布通告,即日起向社会征集七类海上违法犯罪线索,经海警机构查实的海上违法犯罪线索,根据举报人作用发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涉案货值及涉案货物数量等因素,视情给予奖励500元至10万元。
据辽宁海警局介绍,举报范围包括:机动渔船底拖网在禁渔区线外侧从事非法捕捞、非法进入他国海域作业、违反伏休管理规定、非法垂钓、“三无”、假牌、套牌船舶出海作业及使用禁用网具等非法出海作业行为;非法围填海、擅自改变海域使用用途、未经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进行海底电缆管道作业和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等行为;破坏海洋自然保护地(海岸线向海一侧)等行为;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非法开采海砂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等行为;海上成品油等重点涉税商品走私,洋垃圾走私,粮食、冻品、食糖等农产品走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涉枪涉毒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海上偷渡及其他属辽宁海警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凡发现上述海上违法犯罪线索的,可通过电话向辽宁海警局(95110)或所属各市海警局举报,海警机构将依法保护举报人隐私安全。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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